各二级单位:
随着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的实施,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了巩固前期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我校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学校党政一把手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赴省外出差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各二级单位安排本单位教职工赴省外出差;
二、如有紧迫事情必须赴省外出差的,需经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的签字同意,并在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到省外出差。
三、各二级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学校教职员工返校工作的补充通知》(陕能院〔2020〕9号)文件要求,告知符合返回条件但尚未返回西安、咸阳两地的教职员工尽快返回,确保学校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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