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期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团学改革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根据2021年度陕西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决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及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被评为“2021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校党委书记刘予东被授予“2021年陕西高校支持共青团工作好书记”称号,校团委书记冯超被授予“2021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表彰是对我校2021年共青团工作的肯定与激励。新的一年里,校团委将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校内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员,奋发有为、创先争优,不断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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